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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防不胜防的展虫,怎样才能做到“除虫”有法?
来源: | 作者:exhibition-411 | 发布时间: 816天前 | 15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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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展虫会虫的存在是长期困扰会展业的顽疾,主办单位对此深恶痛绝。日前,为全面了解”展虫”问题及其影响危害,探讨防治办法,交流处理经验,在广州市商务局指导下,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举办了“‘展虫’对会展业的影响及防治处理经验交流会”,邀请了当地商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以及一众会展主办单位参与该问题的探讨。此举正式将展虫问题作为一项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摆上台面,引发了业界对展虫问题的关注。“展虫”问题在不同的城市和不同展会上变现形式不同,严重程度不同,如何有效避免和扼杀展虫现象,主办方单位以及场馆放如何做好配合,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提供哪些帮助?北京大雅合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军告诉记者,面对防不胜防的展虫,需要知己知彼,做到“除虫”有法,方能让他们彻底失去市场。

  展虫常见形式

“展虫”往往对展览的各个环节都非常熟悉,所以才能在各大展会中游刃有余。董军认为,如果给展虫加以分类,基本上可以按照性质、规模、目的等方式来划分。其中有些展虫相对中性,如有些专门回收展览垃圾的团体,一场展览还没结束就有人来联系回收废旧地毯、印刷品等“有用垃圾”,虽不规范,却无伤大雅,甚至还能帮助搭建商解决一些问题。再如个体运输和物流,类似家具展会多一些,虽然可能会产生一些纠纷,但跟其他“展虫”比起来,显得“文明”多了。不过,这些展虫会随着市场逐步规范、展览垃圾回收和处置渠道的完善而慢慢消失。“那些具有很大危害的‘展虫’才是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。”董军认为,危害市场的展虫主要分为四类:一是个体展虫。由小团体组成,没有正式资质,以低价、特价等手段销售商品,利用展会人流量和观众购买欲望获取非法收益。这种展虫有的售卖商品、有的碰瓷,甚至有的专门以偷窃为目的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让人防不胜防。二是非授权团队。这类展虫往往以公司名义出现,他们本身也是参展商,在开展之前很难分辨,更加防不胜防。他们往往只租1-2个标准展位,布置简单,并把商品摆满展台。这类展虫以售卖小商品、玩具、生活用品等为主,商品多为假冒伪劣,从而赚取高额利润。同时,他们即卖即走,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追诉,最后就会赖在主办方头上,极大地损害了展会的形象,降低了展会品质。三是拉帮结派。有些参展商,不但非法售卖,还公然挑衅秩序,甚至公然煽动其他参展商闹事,这类展虫多出现在TO B&C 展览中,伴有售卖的展览居多,通常都是团伙“作案”,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展览效果不好为名要求主办方退费,从而达到“白嫖”目的。四是拼展蹭会。如果现场来的是非原注册展商或多家并展,他们多数是为了单纯地降低成本,所参展的展品与展览主题基本相符,卖出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。但有些是长期拼展的团队,通过“特殊”渠道先买下一些热门展位,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一个产业——专门拼展,即对那些炙手可热的品牌展进行炒作抬价。

  展虫“光顾”的展会类型

董军认为,展虫对于展会类型的选择也是有所偏好的。展虫通常比较青睐的展会类型有四种:一要具备规模大、品牌度高的要求,对于那些过于专业的小众展览,展虫通常不会去,因为这样的小众展览,不仅让其成本收不回来,而且也不太容易混进去;二要观众数量多,最好是消费类展会,例如消博会、旅游展、全食展等;三要现场适合做零售生意,机械工业展这样的就不适合“摆摊儿”;四要展位费便宜,因为他们也要租展位。“展虫尤为喜欢C端展会以及政府展或超大型综合类展会。”董军认为:第一,这类展会范围宽泛,有利于“展虫”鱼目混珠;第二,招展机构多头,监管不到位,方便“展虫”参展;第三,面向C端或者B端与C端相结合的展览,本身就具有销售和贸易属性,许多正规展商也在现场销售,更加适于“展虫”蒙混其中;第四,此类展会在管理上只注重开幕当天的上午,领导巡展只要能说得过去,其他时间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“展虫”威风;第五,这类展会可能会出现展商提前撤展现象,或者是外地来人无人值守、无实物的展位情况,“展虫”则会瞅准时机直接“拎包入住”,还省了参展费。

  治理展虫的障碍与方法

董军认为,“除虫”并非易事儿,因为有横亘在“除虫”路上的“五座大山”。第一,“展虫”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,也影响着展会秩序,但多数主办方认为这只是细枝末节,不会花大力气治理;第二,组展机构只顾着追求销售收入,或为了完成组展任务,在招商过程中往往忽略了甄别客户;第三,法律意识淡薄,主办方与展商签订合同往往不够细致,让“展虫”有了可乘之机;第四,安全管理力度不够,一些展馆收取安保服务费,却不愿意配合主办方在现场清理“展虫”;第五,内外勾结,监守自盗,有些常年混迹展馆的“展虫”,与保安、展馆管理人员达成了某种“默契”。董军表示,“除虫”也并非难事儿。一方面,主(承)办方应加强参展商资质审核,设立严格的入场门槛,确保参展商的合法性;同时对申报的展品严格监督,一经发现与展会主题展品不符,严格责令其停展退展。此外,还应建立内控制度,在招商环节严格筛查,凡是“展虫”必有特征,把控得法方能防患未然。另一方面,展会现场也要做好应对方法。一是服务及安保方:设立安全小组,现场巡逻,强化对展区的管理,履行职责,加强安保措施,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展资格或采取法律行动,同时保护观众及合规展商的权益不受侵害;二是提醒观众注意:在展区入口处设置提示牌,并通过短信、微信群等形式时刻提醒展商及观众注意非正规销售团队的存在,警惕低价等过于诱人的销售手段;三是积极主动举报:鼓励观众和参展商举报“展虫”现象,提供相关证据,设立举报平台,协助主办方打击违规行为;四是现场保留证据:收集相关证据,包括照片、视频、合同等,以便后续的法律追责和维权;五是持零容忍原则:经展会现场核实的“展虫”,依照参展合同坚决清理。当然,从法律角度来看,各方还可以通过完善展览合同、建立黑名单及举报制度、建立问责机制等方式来遏制“展虫”。如完善展览合同,约束展商行为,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;再如建立问责机制,通过法律手段来规避和打击展虫,维护展览环境。(原标题:知己知彼,“除虫”有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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